此次內閣會議批准的支援措施包括下調電動汽車(包括乘用車和皮卡車)和電動摩托車的整車(CBU)進口關稅,減免全散件進口組裝車(CKD)的進口關稅,下調消費稅,提供市場補貼等。 主要支援措施總結如下:
1. 電動乘用車
1.1 售價不超過200萬泰銖:
1)下調整車(CBU)進口關稅,降幅最高40%(2022-2023年);
2)消費稅從8%下調為2%(2022-2025年);
3)提供市場補貼(2022-2025年):
3.1)電池容量小於30千瓦時(kWh)補貼70,000泰銖/輛;
3.2)電池容量30千瓦時(kWh)或以上補貼150,000泰銖/輛。
1.2 售價200-700萬泰銖:
1)下調整車(CBU)進口關稅,降幅最高20%(2022-2023年);
2)消費稅從8%下調為2%(2022-2025年)。
整車進口減征關稅的條件:
1.須為在泰國設有工廠的汽車製造商;
2.2024年必須在泰國生產數量與2022-2023年整車進口量相等的電動車作為補償。 必要時可延長補償車輛生產時間至2025年,但須按1:1.5倍的比例生產(每進口1輛,須在泰國生產1.5輛),其中
- 售價不超過200萬泰銖的電動乘用車:可選擇生產2022-2023年進口的任何一種車型;
- 售價200萬-700萬泰銖的電動乘用車:須生產與進口整車相同的車型。
2.電動皮卡車(售價不超過200萬泰銖):
1)免征消費稅(2022-2025年);
2)電池容量為30千瓦時(kWh)或以上的純電動皮卡車補貼150,000泰銖/輛(僅限國內生產)(2022-2025年)。
3.電動摩托車(售價不超過150,000泰銖):包括全散件進口組裝(CKD)和整車進口(CBU),補貼18,000泰銖/輛(2022-2025年)。
整車進口減征關稅的條件:
1. 須為在泰國設有工廠的汽車製造商;
2. 2024年必須在泰國生產數量與2022-2023年整車進口量相等的電動摩托車作為補償。 必要時可延長補償車輛生產時間至2025年,但須按1:1.5倍的比例生產(每進口1輛,須在泰國生產1.5輛)。
此外,內閣還批准減征或免征9類全散件進口國內組裝(CKD)的電動車進口關稅。
此次內閣批准的電動車支援措施分為兩階段,每個階段各有重點目標。
第一階段(2022-2023年)注重鼓勵在泰國儘快廣泛使用電動車,為此下調電動汽車/摩托車的整車進口關稅兩年以鼓勵進口,同時免征或減征全散件進口國內組裝(CKD)的電動乘用車/皮卡車/摩托車的進口關稅,下調消費稅稅率,以及按規定條件提供補貼, 以期通過降低售價來刺激消費者對電動車的需求,加快國內電動車市場的發展。
第二階段(2024-2525年)注重鼓勵消費者使用國產電動車,因此不再下調整車進口關稅,但仍保留下調消費稅稅率的措施,以及按規定條件提供補貼。 同時取消下調電動車整車進口關稅後,進口電動車成本將高於國產電動車,從而鼓勵經營商加快擴大投資在泰國生產電動車及零部件,以滿足國內市場趨於上升的需求。
開泰研究中心認為,新措施的出臺將使政府推動泰國發展成為純電動車生產基地的政策明朗化,同時也與各汽車製造商開發純電動車以取代內燃機汽車的方向一致。 該措施的效應加上激烈的市場競爭將使純電動車的價格比以往更具吸引力。 消費者將主要選擇適合市內駕駛的車型,尤其是中小型多用途汽車最受市場歡迎。 預料國內純電動車市場從下半年開始活躍,但考慮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消費者購買力尚未完全恢復,加上通貨膨脹攀升使生活費用上升,預計今年泰國純電動車銷售量僅比沒有支援政策的情況增加1,000-1,500輛,達到4,500-5,000輛。